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1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董敏翔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1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董敏翔、李逢時
- 產製日期: 4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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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特字第001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董敏翔、李逢時被訴叛亂部分均無罪;其餘部份之公訴均不受理,移送臺北地方法院。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軍事審判法第175條、第177條第6款、第17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