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敏翔

本案為09220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董敏翔(1918-1989),福建金門人。09220申請案於2010年9月13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11年4月29日經第7屆第5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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