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任方旭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5年審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任方旭、任顯群
- 產製日期: 4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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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5)審特字第00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任方旭「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任顯群「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7年。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