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6年覆高(四)字第0016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戴天強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6年覆高(四)字第0016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戴天強、侯文銛
- 產製日期: 4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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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6)覆高(四)字第001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關於戴天強偽造文書部分罪刑及執行刑部分撤銷。戴天強「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有期徒刑3年,與原判「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所處有期徒刑7年;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其他聲請駁回。侯文銛部分核准。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99條、第205條、第20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14條、第51條第5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