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聲字第0008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張宏梓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聲字第0008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宏梓、依仕侁、朱惕生
- 產製日期: 4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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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警審聲字第000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宏梓、依仕侁、朱惕生各交付感化1年。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