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聲字第0008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張宏梓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48年警審聲字第0008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宏梓、依仕侁、朱惕生
  • 產製日期: 48041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8)警審聲字第0008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宏梓、依仕侁、朱惕生各交付感化1年。
    • 法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