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1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林孝溫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7年審特字第001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林孝溫、呂秋鎮
  • 產製日期: 4704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7)審特字第001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林孝溫、呂秋鎮「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3年,均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交付感化。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第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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