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12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陳天明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0年警審特字第001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陳天明
  • 產製日期: 500501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0)警審特字第001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陳天明「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