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1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邱創曉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1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邱創曉、黃寶興、黃新喜
  • 產製日期: 5601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6)初特字第001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邱創曉、黃寶興、黃新喜各交付感化3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