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情報局52年馳法判字第0043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董克敏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情報局52年馳法判字第0043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情報局
  • 相關當事人: 董克敏、譚家駒、劉武
  • 產製日期: 5204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情報局
    • 裁判書字號:(52)馳法判字第0043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董克敏「共同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譚家駒「共同預備投降叛徒」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因偶然得知之軍機洩漏于外國」減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褫奪公權5年。劉武「以其他方法使軍人不執行職務未遂」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戰時軍律第5條第1項、第5條第3項;懲治叛亂條例第4條第1項第11款、第4條第2項、第12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4條第2項、第11條;刑法第11條、第26條前段、第28條、第37條第2項、第59條、第51條第5款、第51條第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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