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兆基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6年初特字第00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兆基、張清潔
  • 產製日期: 5508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6)初特字第00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兆基、張清潔「參加叛亂之組織」,李兆基處有期徒刑10年,張清潔處有期徒刑6年;「依法拘禁之人脫逃」各處有期徒刑6月;「共同連續強劫而故意殺人」各處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各處有期徒刑6月;「搶奪財物」各處有期徒刑10年;李兆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有期徒刑6月;李兆基、張清潔各執行死刑,各褫奪公權終身。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5條、第9條第1項第1款、第12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9款、第83條、第84條、第86條;懲治盜匪條例第2條第1項第6款;刑法第161條第1項;第320條第1項、第28條、第56條、第51條第2款、第37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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