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簡木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4年審特字第00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簡木、簡添壽、簡萬寶
- 產製日期: 4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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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44)審特字第00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簡木、簡添壽、簡萬寶「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