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2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藍振基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7年初特字第002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藍振基、蔡上苑
  • 產製日期: 5712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7)初特字第002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藍振基「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蔡上苑「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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