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特字第0004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周濟剛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年警審特字第0004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周濟剛、沈匡宇
- 產製日期: 5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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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54)警審特字第00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濟剛、沈匡宇「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周濟剛處有期徒刑12年,沈匡宇處有期徒刑14年,各褫奪公權5年,各全部財產除各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之。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