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初特字第0013號/60年遵威字第798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養林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1年初特字第0013號/60年遵威字第798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養林、呂振滿
  • 產製日期: 60112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1)初特字第0013號/(60)遵威字第798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呂振滿「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李養林「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連續明知為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虛偽之標記之商品而販賣」減處有期徒刑6月;執行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1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2條第1項、第5條、第9條第1項第2款、第12條;刑法第255條第2項、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51條第1項第5款;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3條第1項第3款、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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