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趙洪自首案
趙洪,原名劉兆宏,1917年生,山東黃縣人,曾就讀日人在大連開設的小學兩年,之後輟學。1939年參加共黨在山東黃縣所屬的游擊隊,1943年調東北遼寧酒廠擔任管理工作,戰後回到山東,1947年又奉令至青島擔任聯絡交通的工作。雖曾申請加入共產黨,但被以學習不夠而遭拒。為「接29號」艦艦長劉健勝(亦為共諜)之妹婿,與劉健勝同為中共潛伏國府海軍人員。
1949年初,自日本海軍接收而來的接收艦艇「接29號」艦完成整修,準備成軍服役,海軍指派劉健勝擔任該艦艦長。劉健勝乃安排妹婿劉兆宏化名「趙洪」擔任其勤務兵,一同登艦工作。1949年2月下旬與劉健勝等人密謀將「接29號」艦駛往共軍占領區,但因艦砲故障與「太平」艦正在外海巡弋,起事不成,返港後事跡敗露,劉、趙於數日後雇民船逃往紅石崖,途中遭國府海上巡邏兵力意外捕獲。但是海軍偵辦該案時,原先僅以為趙洪係基層士兵,未察其共諜身份,僅將其送至澎湖海軍集訓隊受訓。1951年1月,趙洪遭其他學員檢舉涉有匪嫌,於是被迫供出過去擔任共諜身份,是為共諜趙洪自首案。
趙洪自首案的重要性,在於此自首案實為海軍鮑一民等共諜案的序曲,欲了解鮑案的真相,亦需徹底辨別趙洪自首內容之真假虛實。趙洪自首後,指稱見過海軍潛伏共黨成員花名冊,指其妻舅劉健勝為「華東中共中央局海軍特派政治部」主任,並指控過去與劉健勝一同擔任海軍官校區隊長之邵華章、裘錫三、白雲鵬,接29艦繼任艦長張余安、以及鮑一民、王來順、關景香等人皆為組織成員,此外又稱海軍軍官學校校長魏濟民與「永定」艦通訊上士張毓文各有潛伏組織,分別隸屬共黨南海區、東海區單位。
趙洪的具名指控,導致鮑一民、張余安、邵華章等十餘人遭海軍的情治單位逮捕審訊,是為海軍鮑一民等共諜案。鮑一民係孫立人聘用之臺灣防衛總司令部少將高參兼海岸巡邏隊長,此案牽連少將及尉級軍官多人叛變,自然引人注目,但該案之種種指控,均係根據趙洪一人之說詞,亦無其他佐證,更無紙本證據,使該案之真假格外引人懷疑;蔣介石更令國防部保密局重查該案,要求追究引介鮑一民至陸軍任職的責任。
保密局兩次的報告,都指趙洪所提種種指控多為誤謬,被指控的多名被告應無變節情事。保密局還訪談了參與偵辦劉健勝案的人員姜士元、李逢霖,以及改派海軍情治單位服務的前保密局人員武和軒,表示鮑一民案恐有人事鬥爭操作之嫌,還指趙洪在自首後,成了海軍的名人,在左營吃喝嫖賭、無惡不作,被稱左營四大惡。當初趙洪在自首後,曾獲海軍總司令桂永清接見,桂永清並頒發500元獎勵金,還派其至海軍情報單位「臺灣工作隊」共同協助緝拿共諜。但趙洪仍因金錢不足花用之故,於1951年12月24日下午闖入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專員龍鍾煌住處偷取財物,遭民宅鄰人當場逮捕,於1952年1月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保密局的報告,還指海軍的情報單位,對於因趙洪供詞導引出的鮑一民案,因外界質疑導致遲遲未能結案,情報處長楊大龢還要海總情報單位黃開元兩次逼迫趙洪自殺,以解決趙洪此一燙手山芋,此一作法傳遍海總,官兵人心惶惶。保密局報告更指楊大龢在保密局奉令重查該案時,隱匿卷宗、阻攔調查。此一報告使保密局與海軍及軍法單位的關係也因此益發緊張。對於保密局的指控,國防部軍法局亦捍衛自身立場,表示海總所報情形均屬實在,保密局調查意見僅可供作參考,不能因此而判定本案欠於真實。該案的焦點,頓時轉為不同單位間的彼此攻擊。最後蔣介石仍然同意軍法局的判決,而鮑一民等五人也因此遭到槍決。
趙洪並未服完5年刑期,便得釋放,1954年12月轉服陸軍第四軍第廿四師,並且仍企圖重回情治單位,聲稱願貢獻心力緝拿共諜。國防部總政治部安撫趙洪,要其待在現職服務單位即可。而今日中共探討海軍起義之論述,仍多將接29艦叛變當作「起義」事蹟,將劉健勝、劉兆宏當作烈士看待,不知劉兆宏曾被海軍當坐反共樣板加以宣傳。而曾經將趙洪當作英雄對待的海軍,之後如何看待趙洪呢?1955年4月30日海軍總司令梁序昭回覆參謀總長彭孟緝有關趙洪檢舉匪諜一事時表示;「趙員所稱與事實不符,且以往品性惡劣,常犯竊盜,言行誇大,中多矛盾,比所稱各節不可盡信」。
1949年初,自日本海軍接收而來的接收艦艇「接29號」艦完成整修,準備成軍服役,海軍指派劉健勝擔任該艦艦長。劉健勝乃安排妹婿劉兆宏化名「趙洪」擔任其勤務兵,一同登艦工作。1949年2月下旬與劉健勝等人密謀將「接29號」艦駛往共軍占領區,但因艦砲故障與「太平」艦正在外海巡弋,起事不成,返港後事跡敗露,劉、趙於數日後雇民船逃往紅石崖,途中遭國府海上巡邏兵力意外捕獲。但是海軍偵辦該案時,原先僅以為趙洪係基層士兵,未察其共諜身份,僅將其送至澎湖海軍集訓隊受訓。1951年1月,趙洪遭其他學員檢舉涉有匪嫌,於是被迫供出過去擔任共諜身份,是為共諜趙洪自首案。
趙洪自首案的重要性,在於此自首案實為海軍鮑一民等共諜案的序曲,欲了解鮑案的真相,亦需徹底辨別趙洪自首內容之真假虛實。趙洪自首後,指稱見過海軍潛伏共黨成員花名冊,指其妻舅劉健勝為「華東中共中央局海軍特派政治部」主任,並指控過去與劉健勝一同擔任海軍官校區隊長之邵華章、裘錫三、白雲鵬,接29艦繼任艦長張余安、以及鮑一民、王來順、關景香等人皆為組織成員,此外又稱海軍軍官學校校長魏濟民與「永定」艦通訊上士張毓文各有潛伏組織,分別隸屬共黨南海區、東海區單位。
趙洪的具名指控,導致鮑一民、張余安、邵華章等十餘人遭海軍的情治單位逮捕審訊,是為海軍鮑一民等共諜案。鮑一民係孫立人聘用之臺灣防衛總司令部少將高參兼海岸巡邏隊長,此案牽連少將及尉級軍官多人叛變,自然引人注目,但該案之種種指控,均係根據趙洪一人之說詞,亦無其他佐證,更無紙本證據,使該案之真假格外引人懷疑;蔣介石更令國防部保密局重查該案,要求追究引介鮑一民至陸軍任職的責任。
保密局兩次的報告,都指趙洪所提種種指控多為誤謬,被指控的多名被告應無變節情事。保密局還訪談了參與偵辦劉健勝案的人員姜士元、李逢霖,以及改派海軍情治單位服務的前保密局人員武和軒,表示鮑一民案恐有人事鬥爭操作之嫌,還指趙洪在自首後,成了海軍的名人,在左營吃喝嫖賭、無惡不作,被稱左營四大惡。當初趙洪在自首後,曾獲海軍總司令桂永清接見,桂永清並頒發500元獎勵金,還派其至海軍情報單位「臺灣工作隊」共同協助緝拿共諜。但趙洪仍因金錢不足花用之故,於1951年12月24日下午闖入海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專員龍鍾煌住處偷取財物,遭民宅鄰人當場逮捕,於1952年1月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保密局的報告,還指海軍的情報單位,對於因趙洪供詞導引出的鮑一民案,因外界質疑導致遲遲未能結案,情報處長楊大龢還要海總情報單位黃開元兩次逼迫趙洪自殺,以解決趙洪此一燙手山芋,此一作法傳遍海總,官兵人心惶惶。保密局報告更指楊大龢在保密局奉令重查該案時,隱匿卷宗、阻攔調查。此一報告使保密局與海軍及軍法單位的關係也因此益發緊張。對於保密局的指控,國防部軍法局亦捍衛自身立場,表示海總所報情形均屬實在,保密局調查意見僅可供作參考,不能因此而判定本案欠於真實。該案的焦點,頓時轉為不同單位間的彼此攻擊。最後蔣介石仍然同意軍法局的判決,而鮑一民等五人也因此遭到槍決。
趙洪並未服完5年刑期,便得釋放,1954年12月轉服陸軍第四軍第廿四師,並且仍企圖重回情治單位,聲稱願貢獻心力緝拿共諜。國防部總政治部安撫趙洪,要其待在現職服務單位即可。而今日中共探討海軍起義之論述,仍多將接29艦叛變當作「起義」事蹟,將劉健勝、劉兆宏當作烈士看待,不知劉兆宏曾被海軍當坐反共樣板加以宣傳。而曾經將趙洪當作英雄對待的海軍,之後如何看待趙洪呢?1955年4月30日海軍總司令梁序昭回覆參謀總長彭孟緝有關趙洪檢舉匪諜一事時表示;「趙員所稱與事實不符,且以往品性惡劣,常犯竊盜,言行誇大,中多矛盾,比所稱各節不可盡信」。
- 1.國防部,〈鮑一民等叛亂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00000C/0039/1571. 3/2731。
2.國防部,〈海軍防諜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305000000C/0053/378. 1A/3815/0008。
3.國防部海軍總司令部,〈趙洪匪諜自首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410000C/0040/15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