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呂國民寫給呂洪淑女的信件(1977年1月25日),部分內容如下:
淑女吾妻如面:今天我要談的互勉話是,愛情如何維持?愛情有「如膠似漆,永不分離」的理想面,也有「柴米油鹽,勞苦工作」的現實面,只要雙方誠心誠意相守,互慰互諒,又有子女的喜悦,婚姻仍會使人感到是生命的滿足。但夫妻往々會日久愛驰,〈如三姊與三姐夫)這雙方都有責任,女人如果结婚生了孩子後,不從靈性的培養、知識的充實、藝術的陶冶,來增加美好的氣質,只怕逃不了一個「俗」字。這並非歲月無情,使人人老珠黄,而是女人應怎樣去安排與充實自己的生活,不要存有反正结婚即是一生夫妻,必須注意自己的衣著、體態、精神是否對夫婿具有魅力!(男人亦應同樣注意)。美人是天生的,但天生的美人會在時間下凋謝,而靈氣是人為的,人為的氣質會時々保持年輕並不斷更新。
2.呂國民(1937–1991),桃園蘆竹人,臺北師範學校畢業後任教,並進入臺大法律系夜間部進修,期間積極參與黨外政治活動。1967年與林水泉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推動臺灣政治民主,遭警備總部以叛亂罪名逮捕,判刑15年後減為10年。在獄中創作詩集與語言學習書籍。1977年出獄後與洪淑女結婚,持續參與民主運動,並於1987年由妻子代為參選桃園縣議員當選。1991年意外辭世,享年54歲。2001年,其獄中家書結集出版。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人權記憶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