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39)安澄字第一六七一號)

  • 作者: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 類別: 文書檔案
  • 主題類別: 其他
  • 尺寸: 長:18.5 x 寬:25.8 x 高:0.05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200010010-004
  • 藏品簡介: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39)安澄字第一六七一號)影本,部分內容如下: 被告李奕定,男,年二十九歲,廣東潮安人,台中師範學校教員。黃榮雄,男,年二十五歲,台中縣人業農。曹開,男,年二十一歲,台中縣人台中師範學校學生。李獻文,男,年二十二歲,台中縣人,台中師範學校學生。曹乙集,男年二十二歲,台中縣人台中師範學校學生。黃伯和,男,年二十三歲,台中縣人,台中師範學校學生。張伍典,男年二十二歲,台中縣人,台中師範學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