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19日涂炳椿寄涂炳榔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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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涂炳椿
  • 類別: 手稿
  • 主題類別: 信札
  • 尺寸: 長:24.3 x 寬:0 x 高:0.1 (cm)
  • 取得方式: 捐贈
  • 登錄號: 20140020767
  • 藏品簡介:
    1.本件為涂炳榔之弟涂炳椿寄予涂炳榔的信件(由涂炳椿妻子張蘭蘭代筆)。部分內容如下:「炳榔兄如晤:韶光過得真快,轉眼間又居臨一年一度的中秋節,在此圓明皎潔的月亮高掛在天緣的今晚,我們大家望眺不缺的月亮,不禁又低頭想起了在此地的你,使那充溢了青春的氣氛洋溢著活力的月亮,也平添了幾分的閒愁」。信紙上印有「涂炳椿用箋」的字樣。本件上蓋有「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政治室郵電檢查章」。

    2.涂炳榔(1929-2018),臺灣嘉義人。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臺南縣議會成立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涂炳榔被推為東石區的學生代表;事後因自首被關一週。1948年以同等學歷考取臺灣省立師範學院藝術系,師承溥心畬、陳慧坤、黃君璧、廖繼春等名家。1949年臺大與師範學院學生「單車雙載」引發「四六事件」,涂炳榔因返鄉掃墓而躲過軍警大規模逮捕。然,1951年臺大學生陳元智於自白書中坦承曾參與同鄉張璧坤籌組的讀書會,並閱讀《唯物論辯證法》,故牽連涂炳榔及吳逸民等人於1952年接續被捕,涂炳榔等人被指涉參加民主自治同盟組織,判處10年有期徒刑。同年被移送關押於新店安坑軍人監獄。服刑時擔任監獄外役工作,時常與獄友苦中作樂,繪製卡片寄予親友。1962年刑滿開釋。

    參考資料: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移交檔案詮釋資料建置計畫》,新北:國家人權博物館委託計畫期末成果報告,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