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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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5 歲
- 當時職業: 基隆港風茶廳及華泰報關行股東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436號
- 判決主文: 連續供給叛徒金錢,連續為叛徒供給金錢,連續供給叛徒金錢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死刑、褫奪公權、死刑、褫奪公權、死刑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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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