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春沂
- 呂春沂 男 1923年出生 廣西 陸川人
- 紀念碑錄名位置:
本案為04485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呂春沂(1923-),廣西陸川人。依(54)警審特字第08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國立政治大學講師,呂春沂經常與梁紹和唔敘,並談論匪黨理論,曾聽梁紹和表明係匪派遣來臺之工作人員,但迄至梁紹和獲案止,未向政府密檢舉。1964年1月18日被羈押。1965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1965年6月30日緩刑開釋。04485申請案於1999年11月11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2年3月2日經第2屆第16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呂春沂明知梁紹和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係以呂君與共同被告梁紹和偵查中之自白為據,惟呂君與共同被台梁紹和均於審理中否認,且均提出刑求之抗辯,原判決未予詳查敘明,此外復無其他具體佐證,故應認本案非有實據。
呂春沂(1923-2002),男,廣西陸川人。1962年因涉「共諜梁紹和等案(匪偽「社會部」派遣潛臺間諜梁紹和等叛亂案)」被捕,被捕時40歲。 出身望族。高中畢業,以全省會考第一名成績,保送中央政治學校(今國立政治大學),因母病未便入學。1942年就讀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政治系。1946年底隻身來臺,先任職於臺灣省政府,後歷任新竹商職教員、《台灣新生報》編輯、省立臺北補習學校教員、花蓮救濟院習藝所所長、臺北市立商職教員等職。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後,受聘擔任政治系講師。 他在政治上持反共立場,但在學術上則有「中間偏左」的傾向。早年在西南聯大,曾創辦反共社團「正風社」,策辦兩次反共學生運動。來臺後,潛心學術研究,在《人人週刊》、《合作界》、《新社會》等雜誌和《台灣新生報》、《公論報》介紹西方民主社會主義和社會福利思想,認為未逾三民主義「以和平手段改革社會」的主張,卻屢遭特務上門盤查,心生恐懼,而停止投稿。 所涉案件為「共諜梁紹和等案」。1962年,調查局偵辦花蓮地區的「匪黨份子」,從陳楷川(時任花蓮中學教員)案循線逮捕施清海(曾在花蓮救濟院任職)。官方資料指出,施清海供稱昔日救濟院同事呂春沂常批評政府,且跟他一樣想回大陸,呂說有一位朋友或可設法安排回大陸。調查局乃約談呂春沂,呂稱此朋友姓梁,名字已忘,1949年間經人介紹認識。調查局查出此人為梁紹和,指控他於1949年受中共中央社會部之命來臺架設電臺;並和任職中央銀行電臺的郭振仁合作,與中共在上海的電臺秘密通訊。1963年梁、郭被捕,1965年分別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連續為叛徒傳遞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名判處死刑;呂春沂則因學者查良釗等有力人士力保,並核其在西南聯大求學、政大教學的一貫反共立場,得以從輕發落,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警審特字第08號判決書以「明知(梁紹和)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名判刑1年,緩刑2年,惟仍被羈押5個月(1965年1月18日至1965年6月30日)。 這場牢獄之災,他個人認為是「文字獄」,係在報章雜誌介紹民主社會主義和社會福利思想,而被特務羅織冤獄,與「匪諜」併罪起訴。呂稱與梁紹和僅見面兩次,不知他是「匪諜」,因特務以不正方法取供,而作出不利供詞。當時他已獲校方核准赴美國密西根大學進修,因此案未能成行,且被限制出境(至1977年始准出境);家屬飽嚐驚恐,為了安全著想,妻兒四口避禍美國。 這場牢獄之災,也使他的學術生涯受挫,自云:「遭此文字獄,心有餘悸,與日俱增,乃造成不敢寫作之後遺症。蓋每試為執筆,輒疑忌叢生,如杯弓蛇影,不寒而慄。馴致就此封筆,不能寫作;甚至對教職之升等論文,亦無勇氣下筆。 因而在政大任講師以迄退休。」除《政治學大綱》(Political science, by G. A. Jacobsen and M. H. Lipman)等翻譯作品外,僅有《現代政治分析》一本著作行世。2002年,因心臟衰竭,病逝紐約,享年79歲。 1999年呂春沂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2年3月2日,經第2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予以補償。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撰寫者/資料來源:
李禎祥
呂春沂(1923-2002),男,廣西陸川人。1962年因涉「共諜梁紹和等案(匪偽「社會部」派遣潛臺間諜梁紹和等叛亂案)」被捕,被捕時40歲。 出身望族。高中畢業,以全省會考第一名成績,保送中央政治學校(今國立政治大學),因母病未便入學。1942年就讀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政治系。1946年底隻身來臺,先任職於臺灣省政府,後歷任新竹商職教員、《台灣新生報》編輯、省立臺北補習學校教員、花蓮救濟院習藝所所長、臺北市立商職教員等職。1954年政大在臺復校後,受聘擔任政治系講師。 他在政治上持反共立場,但在學術上則有「中間偏左」的傾向。早年在西南聯大,曾創辦反共社團「正風社」,策辦兩次反共學生運動。來臺後,潛心學術研究,在《人人週刊》、《合作界》、《新社會》等雜誌和《台灣新生報》、《公論報》介紹西方民主社會主義和社會福利思想,認為未逾三民主義「以和平手段改革社會」的主張,卻屢遭特務上門盤查,心生恐懼,而停止投稿。 所涉案件為「共諜梁紹和等案」。1962年,調查局偵辦花蓮地區的「匪黨份子」,從陳楷川(時任花蓮中學教員)案循線逮捕施清海(曾在花蓮救濟院任職)。官方資料指出,施清海供稱昔日救濟院同事呂春沂常批評政府,且跟他一樣想回大陸,呂說有一位朋友或可設法安排回大陸。調查局乃約談呂春沂,呂稱此朋友姓梁,名字已忘,1949年間經人介紹認識。調查局查出此人為梁紹和,指控他於1949年受中共中央社會部之命來臺架設電臺;並和任職中央銀行電臺的郭振仁合作,與中共在上海的電臺秘密通訊。1963年梁、郭被捕,1965年分別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連續為叛徒傳遞關於軍事上之秘密」罪名判處死刑;呂春沂則因學者查良釗等有力人士力保,並核其在西南聯大求學、政大教學的一貫反共立場,得以從輕發落,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警審特字第08號判決書以「明知(梁紹和)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罪名判刑1年,緩刑2年,惟仍被羈押5個月(1965年1月18日至1965年6月30日)。 這場牢獄之災,他個人認為是「文字獄」,係在報章雜誌介紹民主社會主義和社會福利思想,而被特務羅織冤獄,與「匪諜」併罪起訴。呂稱與梁紹和僅見面兩次,不知他是「匪諜」,因特務以不正方法取供,而作出不利供詞。當時他已獲校方核准赴美國密西根大學進修,因此案未能成行,且被限制出境(至1977年始准出境);家屬飽嚐驚恐,為了安全著想,妻兒四口避禍美國。 這場牢獄之災,也使他的學術生涯受挫,自云:「遭此文字獄,心有餘悸,與日俱增,乃造成不敢寫作之後遺症。蓋每試為執筆,輒疑忌叢生,如杯弓蛇影,不寒而慄。馴致就此封筆,不能寫作;甚至對教職之升等論文,亦無勇氣下筆。 因而在政大任講師以迄退休。」除《政治學大綱》(Political science, by G. A. Jacobsen and M. H. Lipman)等翻譯作品外,僅有《現代政治分析》一本著作行世。2002年,因心臟衰竭,病逝紐約,享年79歲。 1999年呂春沂向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2002年3月2日,經第2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予以補償。2019年5月30日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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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42 歲
- 當時職業: 國立政治大學講師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54年
- 裁判書字號: (54)警審特字第0008號
- 判決主文: 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擧、緩刑貳年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年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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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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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