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運發
- 徐運發 男 1922年出生 1954年卒 臺灣 苗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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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北憲兵隊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徐運發(1922-1954),臺灣苗栗人。
依(43)審覆字第17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農民,其經朱毛匪幫臺灣民主自治同盟幹部王清金介紹參加組織,並吸收范阿立、李禮盛等人參加。1952年12月28日被羈押。1954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1954年11月30日執行死刑。
其家屬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3月經第2屆第4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係以其參加臺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吸收范阿立等人參加等情為據。惟偵審中其均矢口否認,縱使參加及吸收之行為亦未達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階段,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9年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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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農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3年
- 裁判書字號: (43)審覆字第17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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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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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