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傳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服務於臺灣省通運公司,同年3月9日受難者於事變紛亂中失蹤。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