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鑑
- 姜文鑑 男 1926年出生 1981年卒 臺灣 新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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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執行處所: 軍法處看守所、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姜文鑑(1926-1981),臺灣新竹人。
依(40)安潔字第074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臺灣大學哲學系學生,其由吳思漢介紹加入匪幫,後向吳君表示退出匪幫,並斷絕聯絡。1950年10月26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60年10月25日刑期結束,10月26日開釋。
其家屬於1999年4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0年9月經第1屆第6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經由已決犯吳思漢介紹加入匪幫,惟原判決對該匪幫組織之性質與屬性均乏敘明,又無其他具體佐證資料,因此難認其有參加叛亂組織之行為,故認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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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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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