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孫惠
- 劉孫惠 1915年出生
- 紀念碑錄名位置:
劉孫惠(1916-1974),男,臺北樹林人,從小隨其母嫁至黃石頭家,黃石頭亦視如己出,被捕時係從事雕刻工作。因「黃家猶等案」判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
據官方資料所載,劉氏於1920年2月經黃家猶介紹而認識周源茂,周氏誘其入共產黨被劉所拒,後周氏改威脅之,故劉氏明知周為共產黨分子仍未出面檢舉。後被臺北縣警察局緝獲。1952年4月臺灣省保安司令部(41)安潔字第0919號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入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服刑,1953年11月出獄。
家屬成員在接受口述訪談時表示,劉孫惠在日治時期曾至日讀過美術學校,擅長書畫。出獄後繼續從事木雕工作,四處從事佛像雕刻,或廟門、窗斗等之雕刻,1974年在臺南過世。補償基金會並無其補償資訊,於促轉會有罪判決撤銷公告中亦無其資訊。
撰寫者/資料來源:
楊麗祝
-
- 當時年齡: 37 歲
- 當時職業: 雕刻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1年
- 裁判書字號: (41)安潔字第919號
- 判決主文: 明知匪諜而不告密檢舉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2年、 褫奪公權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