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華東

邱華東(1922-2000),臺灣高雄人。 依(66)諫裁字第15號裁定書,案發時為農民,其自臺灣前往海南島為日軍作工,因畏苦逃至附近山區共匪游擊隊,接受匪訓數月,抗戰勝利後返臺,並在花蓮玉里山區墾殖期間,多次對甫有成、吳國榮、吳明記、張崇禧等人憶述往事,並發表「共產黨政治好」、「共產黨那裡,人人有飯吃,事事公平」等言論。1977年1月20日被羈押。1977年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裁定交付感化3年。1977年8月4日交付感化。1980年5月9日開釋。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其於申請補償期間逝世,其家屬於2001年5月提出申請,2001年8月18日經第2屆第11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裁定認定,其於1961年至1974年在花蓮玉里山區墾植其間,多次對甫有成等人稱「共產黨政治好」等言論,應予交付感化,屬言論思想層次問題,故認非有實據。 2019年5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55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6年
    • 裁判書字號: (66)諫裁字第0015號
    • 判決主文: 交付感化三年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3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3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

  • 3.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