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梅卿

趙梅卿,福建林森人,1912年生,1930年福州海校航海班第二屆畢業。後任海容軍艦軍需副。1938年1月任撫寧砲艇副艇長,1940年任江犀炮艦中尉副艦長,1946年1月19日任永績軍艦艦長,1948年由永績艦長調任第三軍區總務室。海軍總部遷至臺灣左營時,第三軍區司令部讓出左營基地,而北遷至基隆港。不久總司令部改組,趙梅卿調為第二組組長,負責港務。1949年10月31日部分軍官搭車前往臺北總統府祝壽。約在下午1時,桂永清總司令突然蒞臨,並對趙梅卿說:「你有個陳姓親戚在長官公署,他要看你。」趙說:「沒有呀!」桂說:「你等一下就知道了。」下午3時某副官駕駛吉甫車載趙到桂永清公館,但究竟何事,副官仍支吾其詞。4時,竟被送到延平南路的保密局看守所。初次談話問起趙梅卿如何和鄭天杰、陳在和認識,當晚即進牢房。11月1日晨放封時,見到陳在和、陳心容、官明。12月2日見到鄭天杰,前後問話4次,並提供閱看有關鄭天杰等「匪嫌」的機密卷宗,再接受盤問。4個月後的一次談話中,法官竟咬定:你會來此,必然有事才來。後來移送至桃園某處一平房,此處管理略為放鬆。1950年8月30日趙梅卿等5人奉命收拾東西,又回延平南路。8月31日搭夜車南下至左營,暫交左營海軍情報隊,由隊長黃啟先負責看管。9月3日桂永清回部召見後給假休息,後以部屬員名義赴艦隊訓練部服務,即察看3個月。 趙梅卿未見於補償基金會申請名單,亦未見於促轉會撤銷處分名單。 撰寫者/資料來源:張力
  • 1.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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