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查某

    • 當時年齡: 52 歲
    • 當時職業: 家事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4079號
    • 判決主文: 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1950羈押,1951判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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