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德章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為執業律師。事件時被推為臺南市二二八處理委員會臺南分會治安組組長,同年3月13日無故遭逮捕,羅織「危害民國」罪名,在今臺南市民生綠園遭國府軍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