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夫

    • 當時年齡: 38 歲
    • 當時職業: 南京特別市參議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澄字第559號
    • 判決主文: 以文字演說為有利于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0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判處有期徒刑10年,執行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