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

林生(1908-1980),臺灣臺中人。 依(40)安潔字第0588號判決書,案發時從商,其介紹黃元桔等加入內政部調查局臺灣調查處臺中站工作,與匪首李漢堂黨羽常相來往。1950年4月27日被羈押。1951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判處交付感化,期間另以命令行之。1951年3月17日交付感化。 其家屬於2012年10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13年3月經第8屆第10次董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其係因介紹黃元桔等加入前內政部調查局臺灣調查處臺中站工作,與匪首李漢堂黨羽常相來往,思想不無受其影響而予交付感化,屬思想層次問題,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2018年12月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 當時年齡: 44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0588號
    • 判決主文: 應予感訓另以命令行之
    • 宣告刑度刑期: 交付感化1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交付感化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1年10月4日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