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進財

辛進財(1922-),臺灣臺南人。 依(42)審三字第93號判決書,案發時為工人,其在高雄經匪幹孫輝興介紹加入高雄碱場支部組織,與梁清泉、陳成等同一小組,受孫輝星領導,並介紹其所召集閱讀匪書《唯物論》、《光明報》。1952年11月13日被羈押。1953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判處有期徒刑12年。1964年11月12日刑期結束。 其於1999年5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2001年3月經第2屆第4次臨時董事會審核通過予以補償。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叛亂之組織,係以其之自白及證人孫輝星之供述為據。惟原判決對該「高雄碱廠支部」組織之性質與目的為何君未予查證,此外並無其他具體佐證,故認本案非有實據。
    • 當時年齡: 32 歲
    • 當時職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2年
    • 裁判書字號: (42)審3字第93號
    • 判決主文: 參加叛亂之組織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2年、 褫奪公權8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12年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已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