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國民

金國民,1923年生,即黃國民,男,浙江樂清人。業基隆福裕泉澡堂擦背領班。1950年因「章華瓊等案」被捕,時27歲。 據1950年4月3日基隆市警察局呈送省警務處之報告指出,「(一)該案之情報來源為該局中山一路派出所警員徐仲倫,其報稱該市福裕泉浴池內潛有共諜金國民,現充該浴池擦背,從事竊探情報等工作。(三)得悉該項情報後,即計畫布置,一面利用關係,派警員劉寶民潛入該浴池充茶房,並與另一擦背密取連繫,從中監視其活動情形;一面派政治組人員數名連環跟踪、偵查其行動,待機逮捕。(四)於基隆、臺北、臺中各地搜查本案相關之各項情報,並調查該組織在臺任務。查悉游擊部(即東南人民反共救國軍福溫地區指揮部)所徵用之船隻不日離臺赴匪區,其內部潛有共諜多名,且綜據各方面之情報,認為必要採取行動,即於3月13日午夜全體出動,進行逮捕。(五)本案之嫌疑犯,計金國民等22名,尚有少數漏網,當迅速組成數小組,分赴各地連日偵捕,始於3月16日、21日先後將本案相關嫌疑犯章華瓊、謝仁銘、蘇仲堅等人緝獲。(六)上項任務完成後,即將該金國民等予以嚴格偵訊。其中本案主犯金國民、章華瓊、謝仁銘等3名已解送刑總隊偵訊處。」 經過4個月的嚴刑逼供,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1950年7月14日(39)安潔字第1298號判決,指金國民「參加叛亂組織充任情報員並介紹徐仲倫參加,囑其刺探基隆要塞軍用地圖」,但金辯稱:「去年農曆十二月二十日晚上八時許,我為滲入組織拿到他的證據,再向政府報告計,故假意參加遂盟誓表示嚴守秘密,章華瓊才告訴我他是共黨情報組長,陸海空軍均有同黨,將來策應共黨進攻臺灣,如不來攻,即組織游擊隊騙取政府槍枝回大陸,向共產黨請功,他可當司令,我當隊長,故叫我介紹友人徐仲倫參加,並刺探基隆要塞地圖,但我對徐講過之後並未叫他去刺探,我實非真意」等語。最後,金國民被以「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祕密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章華瓊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謝仁銘因乏積極事證,不能證明犯行,獲判無罪。惟因其與章華瓊來往,思想不無受其影響,為策社會安全,發交保安司令部新生總隊感訓1年,以資教化。此案在當時宣布的諸多政治案件中,雖然不起眼,但澡堂擦背師傅擔任匪諜「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祕密」,以及竟能「搜集基隆要塞軍用地圖」,一時成為民間廣為流傳的奇談。 金國民未見於補償基金會之申請名單,截至2022年5月亦未見於促轉會的撤銷判決處分名單。
    • 當時年齡: 27 歲
    • 當時職業: 福裕泉澡堂擦背領班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39年
    • 裁判書字號: (39)安潔字第1298號
    • 判決主文: 為叛徒刺探關於軍事上之秘密未遂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15年、 褫奪公權10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羈押4月,有期徒刑15年,交付感訓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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