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受難者擔任《國聲報》採訪組主任。同年3月6日自報社返家,途經高雄市前金國民學校前,無故遭國府軍槍殺。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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