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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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06236申請補償金卷冊。受裁判者李建章(1960-),福建惠安人。06236申請案於2001年7月6日向補償基金會提出,2002年11月2日經第2屆第24次董監事會審核決議不予補償。
    • 當時年齡: 29 歲
    • 當時職業: 技工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40年
    • 裁判書字號: (40)安潔字第2197號
    • 判決主文: 共同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
    • 宣告刑度刑期: 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死刑
  • 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

  • 2.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已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