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4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周治定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3年初特字第004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周治定
- 產製日期: 6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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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3)初特字第004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周治定「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9條、第37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