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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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年齡: 61 歲
- 當時職業: 教員
- 裁判/受難年度: 民國63年
- 裁判書字號: (63)初特字第49號
- 判決主文: 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
- 宣告刑度刑期: 有期徒刑5年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 有期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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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公告平復國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