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步兵第八十四師司令部62年踐判字第0041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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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王樂忠案
  • 裁判書正題名: 陸軍步兵第八十四師司令部62年踐判字第004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陸軍步兵第八十四師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王樂忠
  • 產製日期: 620124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陸軍步兵第八十四師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2)踐判字第004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王樂忠「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部分無罪。原子筆乙支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5條後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刑法第38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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