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40年則判字第0330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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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張去非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國防部40年則判字第033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國防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去非、高涵滋、周文冕、楊德修
  • 產製日期: 4001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國防部
    • 裁判書字號:[40]則判字第033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去非「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所有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全部沒收。高涵滋「參加叛亂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10年。周克冕「明知為匪諜而不告密檢舉」處有期徒刑5年。楊德修無罪。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1款;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懲治叛亂條例第1條、第2條第1項、第5條、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2條;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9條;刑法第37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第100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