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77年訴更(一)字第0004號刑事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劉廣聲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77年訴更(一)字第0004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劉廣聲
- 產製日期: 77072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77)訴更(一)字第000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劉廣聲「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偽造之「沙旺.顯水」、「潘俊鴻」之署押、「潘俊鴻」印章、印文及偽造之「潘俊鴻」新加坡護照均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216條、第210條、第212條、第214條、第55條、第37條第2項;戡亂時期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第219條、第3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