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7年珠減字第0164號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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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邵翠華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7年珠減字第0164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邵翠華
  • 產製日期: 7706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7)珠減字第0164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邵翠華所犯「敵前逃亡罪」,減處有期徒刑3年;「連續行使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罪」減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 法條: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4條第2項、第7條第4項、第9條;刑法第51條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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