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77年上更(一)字第0526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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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蔡格堂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77年上更(一)字第0526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 相關當事人: 蔡格堂
  • 產製日期: 7708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書字號:(77)上更(一)字第0526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撤銷。蔡格堂「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減為有期徒刑2年4月,褫奪公權2年。附表所示之文書、署押均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7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6條、第216條、第210條、第55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219條;中華民國七十七年罪犯減刑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2條第1項第1款甲類第3目、第6條第1項、第6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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