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4年珠判字第001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張國衡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4年珠判字第001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張國衡
  • 產製日期: 740323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4)珠判字第001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張國衡「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連續刺探非職務上所應知悉之軍機,累犯」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第10條但書、第5條、第11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47條、第51條第5款、第56條、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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