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0年少上訴字第0961號刑事判決書
- 案件名稱: 謝福源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0年少上訴字第0961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相關當事人: 謝福源、洪裕發、李育儒
- 產製日期: 7006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裁判書字號:(70)少上訴字第096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撤銷。謝福源「結夥搶劫」,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洪裕發「結夥搶劫」,處有期徒刑13年6月。李育儒「結夥搶劫累犯」,處有期徒刑14年。短刀1把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9項、第84條、第15條;刑法第28條、第47條、第59條、第63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38條第1項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