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0年少上訴字第0961號刑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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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謝福源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70年少上訴字第0961號刑事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相關當事人: 謝福源、洪裕發、李育儒
  • 產製日期: 70061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 裁判書字號:(70)少上訴字第096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原判決撤銷。謝福源「結夥搶劫」,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10年。洪裕發「結夥搶劫」,處有期徒刑13年6月。李育儒「結夥搶劫累犯」,處有期徒刑14年。短刀1把沒收。
    • 法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陸海空軍刑法第2條第9項、第84條、第15條;刑法第28條、第47條、第59條、第63條第1項、第37條第2項、38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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