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0年警審字第0005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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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韓慶隆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0年警審字第0005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韓慶隆
  • 產製日期: 700508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0)警審字第0005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韓慶隆「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2年。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56條前段、第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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