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9年障判字第0020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李慶榮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9年障判字第0020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李慶榮
  • 產製日期: 6904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9)障判字第0020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李慶榮「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中共為什麼放慢四個現代化腳步」、「中國人努力的方向」、「熱烈支持孫運璿和平統一的講話」、「善意、度量、接觸、通商、插秧」、「為什麼和平統一是全中國人的願望」原稿及刊載於「富堡之聲」復刊號第一、二、三期及「村里鄰快訊」第四期部分均沒收。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38條第2項、第56條、第59條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