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8年諫判字第0049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陶之行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8年諫判字第0049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陶之行
  • 產製日期: 681207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68)諫判字第0049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陶之行「連續以演說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其餘部分不受理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 法條:軍事審判法第173條前段、第174條、第177條第6款、第178條;懲治叛亂條例第10條後段、第7條、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59條、第37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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