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2年警裁字第0081號裁定書
- 案件名稱: 楊春深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72年警裁字第0081號裁定書
- 產製單位: 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春深
- 產製日期: 720929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72)警裁字第008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春深交付感化3年。
- 法條:戒嚴法第8條第2項;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第1條;戡亂時期匪諜交付感化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