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0021號判決書

  • 案件名稱: 楊文英案
  • 裁判書正題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39年安潔字第0021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相關當事人: 楊文英
  • 產製日期: 381230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 裁判書字號:(39)安潔字第0021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楊文英「連續以文字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5年。反動書籍9本沒收之。
    • 法條:懲治叛亂條例第8條、第10條後段、第12條;刑法第56條、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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