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8年署審判字第0217號判決書

下載

數位物件打包下載(僅限可下載使用物件)

  • 案件名稱: 馬同超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8年署審判字第0217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 相關當事人: 馬同超
  • 產製日期: 38110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 裁判書字號:(38)署審判字第0217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馬同超「參加叛亂之組織」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2條、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懲治叛亂條例第6條、第7條、第10條;刑法第55條、第37條第1項

相關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