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8年署審判字第0202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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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名稱: 榮廷俊等案
  • 裁判書正題名: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8年署審判字第0202號判決書
  • 產製單位: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 相關當事人: 榮廷俊、李錫恩、毛敦堯、李茵、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
  • 產製日期: 381125
  • 內容描述:
    • 審理機關: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 裁判書字號:(38)署審判字第0202號
    • 裁判書主文/要旨:榮廷俊「行使偽造公文書」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5年;其餘部份均無罪,偽造之畢業證書、轉學證各1張沒收。李錫恩、毛敦堯、李茵、張賢良、汪成林、陳其薰、吳鍾英均無罪。
    • 法條:戰時陸海空軍審判簡易規程第8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第293條第1項;戒嚴法第8條第1項第5款;刑法第37條第2項、第38條第2款、第55條、第211條、第216條、第217條、第2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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